标题:
各有关企业:
我厅将开展会展业统计工作,根据《海南省商务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规定及工作内容不同,拟按会展业基础统计(a段)、会展业延伸统计和评价指标测算(b段)进行分开邀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会展业基础统计(a段)
(一)服务内容:委托省内通讯运营商通过电话外呼、上门等多种形式催促1656家样本企业按季度报送包括举办展览数量、展览总面积、展览营业收入、展馆年出租率、展位价格、会议营业收入、千人以上会议场次、参会人数、会议室年出租率、会议室租赁收入、从业人员数、纳税总额等数据。
(二)时间要求:每季度首月8日前完成上一季度每个月份所有企业的数据收集工作。第四季度的数据收集工作于下一年度1月8日前完成。
(三)执行效果要求:所有规模以上会展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所有规模以上会展企业调查数据原则上应全部按时获得,数据填报准确率(有效率)不得低于95%;规模以下会展企业按名录开展抽样调查,规模以下会展企业数据填报率不得低于40%,数据准确率(有效率)不得低于80%。
(四)工作形式要求:服务提供商应组建专业工作人员团队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工作方法除通过电话外呼、上门等多种形式催促企业外,还可通过大数据抓取、从相关厅局获取数据等方式完成数据收集工作。
(五)费用预算:不超过23万元。
(六)服务期限:1年。
二、会展业延伸统计和评价指标测算(b段)
(一)服务内容:
1.延伸统计。主要是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在琼参加各类型会议或展览活动的人员开展各项花费调查。
(1)工作内容:一是科学设计调查问卷。二是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在琼参加各类型会议或展览活动的相关人员,包括嘉宾、展会组织及工作人员、参展商、参会人员、专业观众等各类参与人员在海南过夜天数、在海南的花费及构成,包括主办方收取的费用、广告印刷费、门票费、交通费、住宿餐饮、旅游购物及娱乐等各项花费等开展调查。每季度完成花费问卷调查1500份,全年共完成6000份调查问卷。
(2)时间要求:每季度首月8日前完成上一季度所有问卷的数据收集工作。第四季度的数据收集工作于下一年度1月8日前完成。
(3)执行效果要求:季度调查有效问卷不得低于1500份。
(4)工作要求:每份调查问卷均由一名参会参展人员独立完成,每份调查问卷均有台账可查。
2.评价指标测算。
(1)工作内容:基于统计、调查和行业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每季度开展会展产业(直接和间接)收入、会展带动效应系数等指标测算和评价工作,并按季度形成《会展产业发展分析报告》。
(2)时间要求:会展产业(直接和间接)收入、会展带动效应系数等指标测算须于每季度首月12日前完成。第四季度的测算工作于下一年度1月12日前完成。《会展产业发展分析报告》须于每季度首月18日前完成,第四季度的产业分析报告于下一年度1月18日前完成。
(3)执行效果要求:会展产业(直接和间接)收入、会展带动效应系数等指标数据须经过省统计局核准通过。《会展产业发展分析报告》应能达到报送省政府的水平。
(4)工作要求:会展产业(直接和间接)收入、会展带动效应系数等指标测算须考虑数据延续性、科学性和系统性。《会展产业发展分析报告》应结合国家、省内有关政策及与会展关联度高的相关产业市场波动情况,分析会展产业发展趋势及产业数据波动原因,并提出有关建议。
3.对省级以上重点会展项目开展评价与分析。
(1)工作内容:建立单次会展项目评价体系,并基于主办方/承办方提供的单场会展基础数据、问卷调查数据等开会展展产业(直接和间接)收入、会展带动效应系数等指标测算和评价工作,形成单场会展带动效应分析报告。
(2)时间要求:时间要求:单场会展(直接和间接)收入、会展带动效应系数等指标测算于该场会展结束后1周内完成。
(3)执行效果要求:按年度形成省级以上会展项目评价报告。
(4)工作要求:省级以上会展项目(直接和间接)收入、会展带动效应系数等指标测算应真实可靠、客观科学。
(二)费用预算:不超过43万元。
(三)项目服务期限:1年。
二、投标文件内容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2022年连续三个月的纳税缴费证明;
(三)提供服务团队2022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四)以人民币计价的报价预算;
(五)提供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及失信行为的证明;
(六)需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团队情况说明;
(七)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其他类似政府委托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
(八)投会展业延伸统计和评价指标测算(b段)的企业应提供具备统计咨询服务资质证明。
三、投标
投标单位于5月24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的纸质版一式四份采用胶装密封提交我厅会展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二楼261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我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
届时将由我厅采购评审小组组织评标。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仍未收到我厅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即为落标,我厅将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0898-65309692。
海南省商务厅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满分 |
投标人得分 |
|
项目方案 |
总体方案是否先进、合理、符合要求,对需求的吻合程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优:17-25分,良:9-16分,一般或差:1-8分 |
|
|
2 |
对工作重点难点的阐述 |
根据投标人对本工作重点难点阐述是否清楚准确及解决对策是否合理可行评比得分: 优:15-20分,良:10-14分,一般或差:1-9分 |
20 |
|
3 |
项目实施团队 |
对参与本项目的人数,按照由多到少评分,人数最多的得20分,其他按照下列公示计算: 以参与本项目人数最多的人数为基准数,其他投标人人数为比对数,得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人数/基准数)×20。 (提供相关证书及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盖章)。 |
20 |
|
4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2020年以来(含2020年)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按照由多到少评分,最多的得15分,其他按照下列公示计算: 以最多同类项目数为基准数,其他投标人同类项目数为比对数,得分=(投标人同类项目数/基准数)×15。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15 |
|
5 |
完成工作目标承诺 |
根据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完成效果等所做出的具体服务承诺。 |
5 |
|
6 |
价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15 |
|
7 |
合计 |
|
100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满分 |
投标人得分 |
1 |
投标人实力 |
投标人具备统计服务咨询资质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0 |
|
2 |
对工作重点难点的阐述 |
根据投标人对本工作重点难点阐述是否清楚准确及解决对策是否合理可行评比得分: 优:12-17分,良:6-11分,一般或差:1-5分 |
17 |
|
3 |
项目方案 |
总体方案是否先进、合理、符合要求,对需求的吻合程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优:14-20分,良:7-13分,一般或差:1-6分 |
20 |
|
4 |
项目实施团队 |
对参与本项目的人数,按照由多到少评分,人数最多的得20分,其他按照下列公示计算: 以参与本项目人数最多的人数为基准数,其他投标人人数为比对数,得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人数/基准数)×20。 (提供相关证书及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盖章)。 |
20 |
|
5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2020年以来(含2020年)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按照由多到少评分,最多的得15分,其他按照下列公示计算: 以最多同类项目数为基准数,其他投标人同类项目数为比对数,得分=(投标人同类项目数/基准数)×15。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15 |
|
6 |
完成工作目标承诺 |
根据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完成效果等所做出的具体服务承诺。 |
3 |
|
7 |
价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15 |
|
8 |
合计 |
|
100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海南省商务厅
运维单位:海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九游会登陆的技术支持:开普云
联系电话:0898-65201132
公共工程举报电话:0898-65238393 举报信箱:61033579@qq.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4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