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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汽车销售企业奖励资金200万元、激励免税经营主体线上销售资金350万元、支付2021年第三届海南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尾款38.51。
2022年10月,免税购物场景受疫情制约,实体店客流量不足,销售不如预期。截至10月31日,全省11家离岛免税店销售额387亿元,同比下降19%,距完成全年600亿元目标仍差213亿元,达成目标任务艰巨。沈晓明书记在儋州调研时提出要把线上销售做大,冯飞省长也多次要求拓宽离岛免税销售渠道、加大线上促销力度。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做大线上销售规模,力争达成销售目标。经省政府同意,从我厅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中调剂安排400万元奖励资金,激励免税经营主体线上销售。
2021年,我省出台《海南省2021年度稳定汽车消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第(七)条规定:鼓励销售企业让利促销。对售服务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年度汽车销售金额前25名、汽车销售台数前25名的海南省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4万元促销奖励。获奖企业按先销售金额、后销售台数顺序选取,入围企业仅参加1项排名,不重复奖励。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措施》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统计排名,奖励2021年度销售量排名前50的经销商,每家奖励4万元,共200万元。项目设定汽车促消费经费活动1次,委托业务费200万元。
我厅安排400万元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11月1日—12月20日期间,全省免税经营主体线上完税商品销售比率占本企业同期销售超过30%的,给予50万元奖励;占比超过40%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占比超过50%的给予150万元奖励,占比超过60%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2022年3月18日,厅市场体系建设处上报《关于审定2021年度海南省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奖励资金的请示》,经厅业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会签批准后,按程序落实,由厅财务处向企业账户发放资金。
2022年11月,省政府批准同意我厅上报《关于安排资金激励免税经营主体线上销售增长的请示》事项。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汽车销售企业奖励资金总计200万元,全部是财政资金,已全部投入落实到位。
项目总投入400万元资金从我厅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中调剂。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为我厅经常性预算项目,用于每年举办海南国际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系列活动。考虑到今年我省发放了大量消费券,并出台一系列助企政策支持市场化促销活动,餐饮、汽车、家电等行业企业结合政府消费券,举办了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针对离岛免税,我厅也专门举办了首届海南国际离岛免税购物节。同时开展大型活动存在较大的疫情传播风险,因此暂停举办2022年海南国际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系列促销活动(如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明年将继续举办)。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汽车销售企业奖励项目资金预算200万元,实际支出200万元,执行率100%。
2022年12月21日,中免集团、海旅投、海发控等3家免税经营主体线上完税商品销售分别占本企业同期总销售额的42.8%、30.2%、69.8%,依据奖励工作方案,分别拨付了线上奖励资金100万元、50万元、200万元,共计350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针对汽车销售企业奖励项目,我厅严格按照《海南省2021年度稳定汽车消费措施》《海南省商务厅机关预决算管理办法》《海南省商务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等文件要求,按照程序请示拨付资金。
由于后续旅客购物的商品可能有出现退货情况,具体线上销售金额比率有可能小幅度变动,我处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再次复核,如免税经营主体线上完税销售出现大量退货导致激励资金当次发生变化,免税经营主体承诺尽快退回差额部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汽车销售企业奖励项目: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提供的新能源车销售额前60名和销售量前60名限上企业排序,先选出销售额前25名,然后在销售额剩余名单和销售量前60名合并,选出销售量前25名,拟定奖励企业共50名。其次,将奖励企业名单与省税务部门、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核对。第三,2022年2月25日-3月1日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异议。第四,由经办处室上报《关于审定2021年度海南省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奖励资金的请示》,经财务处、审计处等会签,并经厅领导批准后,由厅财务处拨付奖励资金到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做大线上销售规模,力争达成销售目标。经省政府同意,从我厅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中调剂安排400万元奖励资金,激励免税经营主体线上销售。由达到奖励标准的免税经营主体向我厅提出申请,经初审后报经厅务会同意,向中免集团、海旅投、海发控分别拨付线上奖励资金100万元、50万元、200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针对汽车奖励项目,为落实《措施》等要求,先后完成了海南省商务厅奖励海南省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公示,与拟奖励企业签订了税费信息保密责任书,从税务局获取了销售金额前60名和销售数量前60名排名数据,制定了海南省商务厅对2021年度海南省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奖励资金支付表等文件。
针对免税企业线上奖励项目,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再次复核申报材料,对应奖励标准进一步核查企业申报材料是否准确、合规等。同时,发函给相关企业要求配合审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2021年,我省注册汽车销售企业531家,奖励企业50家。每家4万元,奖励资金共200万元。通过奖励激励各企业积极开展促销活动,助推全省汽车销量创历史新高,增速排在全国之首,年度销售汽车约21.57万辆,同比增长35.11%,销售金额约318亿元,约占全省社消零总额的12%,拉动社消零总额增长3.3个百分点,完成车辆购置税超过25.37亿元(未含增值税、消费税等其他税收)。完成了项目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
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各免税经营主体线上销售激励350万元,拉动线上销售额35.67亿元,撬动比超过1:1000,同比增长101%,环比增长6%。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2年全岛5家离岛免税经营主体中,深免和中服市场销售份额较小,市场占有率仅2%,且线上销售业务刚起步,前期电商市场培育不足,仍需培育时间和空间。在奖励期间,中服线上完税商品销售3138万元,同比增长627%,占本企业同期总销售额的25%,虽最终未能达到奖励标准,但激励效果明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汽车消费是除房地产以外最大的居民消费,对提升社消零总额和对gdp贡献率具有重要作用。后续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工信、发改等部门深入研究完善促进汽车消费政策,从消费者和汽车经销商两方面发力,达到购销两旺,推动经济发展。
根据审计结果,后续跟进免税企业线上奖励资金调整工作。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由于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资金逐年退坡,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面临取消,财政部明确要求禁止直接补贴消费者等因素影响,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政策急需广开渠道,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政策改革创新优势,深入贯彻“两山理论”,不断开拓思路,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促销措施,提高企业经营积极性,繁荣海南自贸港汽车消费市场。
下一步建议免税经营主体持续宣传,保持离岛免税延伸销售热度,做好海南电商市场消费场景长期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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